河南省商务学校教师禁令
来源: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日期:2019-03-04 05:36:22
河南省商务学校教师禁令
为了认真落实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老师的法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在促进私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法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实践,建立良好的形象,教师和教育他们,,努力教依法和根据法律,具体规定如下::
1. 严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意见。
2. 严禁教师以罚款和变相罚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3.严禁私自领取助学卡。
4. 未经允许,严禁带学生外出。
5. 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条高职院校在这些措施是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全日制中等教育和全日制高等教育获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附属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